切实做好我院2025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,公平、公正、合理地分配资助资源,保证国家制定的各项资助政策落实到位,根据《常州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办法》(常大〔2019〕213号)和《关于做好2025-2026学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》,决定开展我院2025年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。
根据相关工作要求,我院成立研究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组,负责本学院认定的具体实施和审核工作。现将工作组名单予以公示,若有异议,请向学院反映,电话:051988519892。
组 长:焦洁庆
副组长:嵇 炜
组 员:张燕红 程向君 刘磊
常州大学威斯尼斯人60555
2025年9月12日